杀人弃尸案首犯郝铭贞,女,二十四岁,未婚,身高1.63米,体重42
公斤。该犯捕前系深圳市玫瑰别墅售楼处业务员,先以得到玫瑰别墅136号为
条件与港商黄某非法同居,后又与港商刘某同居被发现,郝犯即与刘某合谋将黄
某杀死,并将尸体肢解后抛弃。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
犯故意杀人与抛弃尸体罪成立,判处死刑。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
行死刑。
绑架杀人案主首犯米兰,女,二十五岁,未婚,身高1.64米,体重46
公斤。该犯于1999年四月和十月间,伙同同案犯张周兰利用麻醉剂分别绑架
个体公司经理张某和戚某,敲诈勒索人民币五十余万元,钱到手后又将张某和戚
某用绳子勒死灭口。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绑架勒索
罪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绑架杀人案主犯张周兰,女,二十岁,未婚,身高1.63米,体重42公
斤。该犯于1999年四月和十月间,伙同同案犯米兰,利用麻醉剂分别绑架个
体公司经理张某和戚某,敲诈勒索人民币五十余万元,钱到手后又将张某和戚某
用绳子勒死灭口。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裁定该犯绑架勒索罪
和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贩卖毒品案首犯吴芳芳,女,二十四岁,已婚,身高1.63米,体重45
公斤。该犯于1998年至2000年间,多次贩卖海洛因达二百余克,并参与
了驾车抢劫多起。经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该犯贩卖与私藏毒品
罪、抢劫罪成立,判处死刑。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贩卖毒品案主犯林玉洁,女,二十七岁,已婚,身高1.60米,体重45
公斤。该犯于1998年至2000年间,多次贩卖海洛因达一百六十余克。经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该犯贩卖与私藏毒品罪成立,判处死刑。
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决定执行死刑。
入室抢劫杀人案首犯陈莲红,女,二十四岁,未婚,身高1.66米,体重
50公斤。于2000年3月19日,伙同同案犯钟雪、孟燕和周洁,撬门进入
卢湾区一王姓居民家中抢劫,将正在家中的事主周某(女,60岁)及其孙子(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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