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的居然也加分了,还和原回复加分一样多、、、强烈要求这个分也给原作者\
******管理人員您好:
作者漂泊旅人的紋面第19-20章一文,最後似乎有所缺漏,以下是從外網找到遺漏的部份:
,開口便告訴了我
一個讓人意外的消息。
「平哥,這裡的不是遊客,而是不知道哪裡來的一個考古隊了!」「什麼?
考古隊?這鳳凰後山能有什麼東西可挖的?「我有些莫名其妙了。
「誰知道了,不過剛才那個人就是山下焦平莊的,他是上山來給這個考古隊
送菜的。」黃自強攤了攤手。
我看著營地中往來的人員。想了一會,最後得出一個結論。眼前的這支考古
隊很可能和我的目的一樣,都是沖著因為地震新近暴露出來的那些古代坑道來的。
明白了這點,我也就不在乎了。他們發掘他們的古跡,我進坑道拍照搜集素
材,各不相干了。所以我和黃自強商量了一下,為了節省時間,還是就從這個入
口進入坑道了。
不過當我和黃自強穿過營地,來到這個坑道入口的時候。入口處的一名考古
隊成員將我和黃自強攔了下來。
「你們是探險愛好者吧?抱歉啊……現在坑道裡面禁止進入了。你們不知道
政府公告麼?」考古隊成員在語言方面倒是很客氣。
我皺了皺眉。「你說的是北城區的通告麼?通告只是提醒進入有危險,而不
是禁止進入吧?」該工作人員聽我說完,依舊保持著笑容道。「那是前兩個月的
通告了,現在新的通告已經完全禁止遊人進入了。」我楞了楞。「有這回事?」
要知道我昨天才見過胥悅,並且是從她哪裡得知了北城區政府通告的內容的。而
且當時和她一塊的那個張助理可是街道辦事處裡的政府公務人員。要是北城區政
府發佈了新的通告確實禁止遊人進入的話,那個張助理昨天肯定應該會對參加戶
外活動的全體成員告之的。政府的通告是行政規章,從某種意義上講,相當於法
律。而昨天張助理卻是以團隊紀律的形式要求團員們不要進入坑道的。假如北城
區真的更改了通告內容,那張助理完全可以政府通告的形式對團員們的行為加以
約束,而不是臨時的團隊紀律了!
「不知道這個通告是什麼時候出的?你這裡有麼?我能不能看一看?」我忽
然產生了一絲懷疑,同時對對方提出了想要查看通告的要求。
「這個……」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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