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可以在键盘上敲出,
自己内心深处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感动。有一天我发现了写字带给自己的快感,于
是从那时候起,每隔一段日子,我就想打出一些东西。
来起点贴文之前,有些朋友替我担心,让我很感动,他们怕我在这里找不到
快乐,这我知道。友谊总是最温暖的一种感情,大家彼此热心关注,希望对方过
得更好。但我还是来了,我心里明白他们的担心有些误会。
起点对我来说是个陌生的城市,我一脚踏进来,对最初的一切都感到新奇。
我知道这些新奇终有一天会消失,就像已经从我身边消失掉的太多太多过去。我
想拥有中间这段快乐的过程。
来给北京一文捧场的朋友,大多是以前在别的地方先认识我。我很感谢他们,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有熟悉的人,这个城市就不会像沙漠一样,最后逼到自己不
是离开,就是饥渴而死。
而一段时间过去之后,所有的陌生就一点一点不存在了,没错,这中间的过
程是快乐。
瞌睡的极品雅词,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下午七点二十九分。
第一卷第一章就这样爱上他了吗?
【白色】记得听人说过,人生的不同阶段,同一个人对同一件事物,会有不
同的爱憎。从前我喜欢过白色,喜欢白色的云,白色的花,白色的裙子,连贴身
的内衣都是白色的。
陈默问我为什么,我回答:「白色代表纯洁、干净、一尘不染。我喜欢这些
感觉,你呢?」
陈默笑笑:「喜欢白色的人通常性格软弱,遇事没有决断力,属于爱幻想很
少作出实际行动的人。」
他的目光悠悠地飘到我白色的连衣裙上,慢慢补充了一句:「实际上白色最
容易被弄脏,难道你不觉得?」
这是别人第一次在我面前这样诠释白色,陈默一只脚抬起,斜坐在摩托车上
懒洋洋地抽烟,我望着远处陌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默默无言。
陈默好像随口说说,并不怎么记得说过什么,一支烟之后,我们没再继续讨
论颜色,我坐在他身后座位上,手搭住他的腰,任他漫无目的的行驶向另一个地(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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