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脚没停下,继续用军靴一脚脚地踹小个子,狠狠踢了他七八脚,才停了下来。
没人开枪,我还没死,看来我赌对了……我这凶狠不要命的卖相,估计让很
多囚犯都不敢小觑我了。
我高高举着手,对他们笑道:「诸位别紧张,我有东西送给老大。」我慢慢
拉开运动服的拉链,露出腰间的两把左轮手枪,小心地拔出一支,不敢拿手柄,
我捏着枪口,将左轮手枪朝人群中的朱欢抛了过去。
朱欢一手抄住左轮手枪,一脸横肉露出的了一丝笑意,道:「有意思。你不
是说抢你的枪就是要你的命吗?」
我装出一副张炬那样冷静的姿态,学着张炬的口吻道:「抢的我不给,但我
乐意送。这是我入伙给老大的见面礼。」
朱欢讶道:「你怎么知道我是老大?」
我心道,因为我早就知道,所以我知道,嘴上含糊地道:「一群人,谁是老
大很明显,说不出什么原因。」
朱欢的脸上忍不住露出喜色,道:「哈哈,有意思。」
我盯着朱欢,余光扫到他身边一人对我露出厌恶的神情。张炬说他认识这一
群囚犯中的两个人,一个就是朱欢,一个叫杨勇,都是杀人犯,在派出所时,张
炬曾给我说过朱欢和杨勇的事迹,也曾描述过两人的相貌,这个人看相貌应该是
张炬所描述的杨勇。
他厌恶的神色,是讨厌我拍马屁,还是不服我说的朱欢是老大的地位?或者,
两种可能都有?
我心思转动着,朱欢拿着左轮手枪把玩,他将弹巢打开,拨弄着弹巢「噌噌」
转动,「啪」一下,将弹巢卡上,他道:「9mm警用转轮手枪,这几年新
装备的,我大概是咱们大汉国第一个挨过这种转轮手枪子弹的人。」他掀起衣服,
露出腰上一个枪疤,扭动着身体,像展览似的让诸人都看了看。
我忽然想起少年时看《圣斗士星矢》里的一句恶寒的话,「伤疤是男子汉的
勋章」,大概朱欢觉得受过枪伤是个很光彩值得炫耀的事情吧。
我也掀起衣服,露出腰上结疤但还未完全好的伤处,嘴上胡编着:「我也刚
挨过这枪的枪子,那个打我的警察让我弄死了,这枪就是从警察手里抢过来的。」
朱欢盯着我的伤疤看了一会,道:「很好,你很好,警察tmd都该杀,老
子见一个就要杀一个。你过来,我们该走了。」
终于有惊无险地获得了这群囚犯的认可,我走了过去,朱欢让我站在他的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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