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状元之后被宰相招为女婿。要说王魁天良丧尽到也未必,他还托老家人送了二百两银子给敫桂英,让她另择佳偶,只是敫桂英眼看着自己已经成功上市圈钱的原始股一夜之间被人恶意收购还把自己踢出股东大会,不由得悲愤异常,把银子丢到黄河里去之后四处打官司,从县衙大堂告到州衙,从州衙告到刑狱使司,除了长安的登闻鼓没有去敲,连洛阳的大理院、刑部大堂和神都御史衙门也都不知道进出了多少次,可是就因为她是贱籍乐户的出身,虽然县丞、通判、提点刑狱使、神都御史、大理寺少卿都对她表示深切的同情,报章上也为她鸣不平,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自古良贱有鸿沟,云泥岂能混一谈。敫桂英在四处碰壁之后终于绝望了,在向自己的讼师支付了报酬之后,孤单单的用根香罗带自缢死在海神庙中。
想着那位前辈的悲惨故事,小沂眼圈就红了,她拉着小玉的胳膊:“那我们该怎么办啊。”
小玉看着小沂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也不禁心疼了:“把师傅伺候好吧。阿浩应该还是听师傅的话的。”
虽然对此也没有什么信心,小沂还是和小玉一起整顿衣裳起敛容,端着茶盏出去为那位贵客,或将就是自己未来主母的人端茶去了。
“你们做饭去吧。”李玲从小玉手上接过茶盏之后,轻描淡写的挥了挥手:“芳儿喜欢吃什么菜啊?我这两个徒弟没什么本事,就会伺候人,你以后常来阿姨家里玩,要什么就向她们招呼就行了。”
小玉和小沂乖乖的垂手立在一边,在未来的家里,如果还能有她俩一席之地的话,或许也就比菲佣略微高一点儿吧。依据《大唐民律-婚嫁篇-内章》之规定,内室之中,夫者为尊,夫之匹,妻也。妻之下,有妾,妾者,立女之谓。妾之下,有姬,姬者,臣女之谓。姬之余谓奴婢。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在一家之中,丈夫是最大,具有最高立法权、司法权和释法权。与丈夫匹配的是妻子,她享有与丈夫同等的权利,丈夫的财产也就是她的财产,而她则不能作为丈夫的财产(两者是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自妻以下,有妾、姬、奴婢三种人,她们都是家庭的财产,丈夫和妻子都对她们拥有同等的处分权——在《大唐民律》中,妾、姬、奴婢这三个范畴基本上是在《货殖篇》中使用的。
其中,妾,是立女的意思,从字面上看,表明了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可以参加家庭的聚会,但是没有坐席,也就是说仅能够在丈夫或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发表意见。妾一般是主人少年时的内房丫鬟或者主妇陪嫁过来的通房大丫头,做妾的话,将来可以别立一院,也还可以有丫鬟婆子服侍,只要不犯大错,便不会被赶出家门。小沂和小玉所期望的也是这个地位。(责任编辑:admin)
本章未完,请翻开下方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