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君明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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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瘪三就是这么操蛋,这么喜欢弄人。

    每一次读罢此文,胸中都不免有一丝惆怅,一丝酸涩。

    这篇文章满满的文艺范,青涩味道满溢,让人回味无穷。

    依稀记得年少时那份初恋,是如此美好,那些我错过的,错过我的,

    那位在婚礼上向丈夫介绍我时说:“当初要是没断联系,你根本就没机会。”的女孩。

    无数张脸在我眼前一一划过。

    人总要经历一些事情,才会变得成熟,或悲苦,或惆怅,总有无奈,总有后悔。

    但岁月不再,伊人不再,我们亦不再。

    唯有把酒言欢,寄情以文

    ——敬我们懵懂的青春!

    ——敬我们青涩的初恋!

    ——敬我们纯真的爱情!

    [本帖最后由撸小安于2013-3-2821:27编辑]******这几天一直听肉肉&老金提起《还君明珠》的名字,真是望眼欲穿,今天终于等到了。

    等了半天就等到这么个东东,伪得不能再伪的伪色文,忧郁得不能再忧郁的小心情。

    尼玛啊!为啥?

    这么个东东,一下子钻入我婶婶的脑海里,揪着我一贯都骚柔的心,用力,再用力,直到连血液循环都停滞,直到连正常呼吸都困难,直到我不得不红着眼睛承认:

    我喜欢这个故事。

    与其说是喜欢这个故事,不如说是喜欢故事中种种令人感同身受的酸涩和青春,某人曾经的青春。

    为什么偏偏是1994年?

    为什么偏偏是初二?

    为什么偏偏是华北?

    为什么偏偏是杨树?

    最操蛋的,是那个心形音乐盒,红色的心,打开盖子,是一个白色的芭蕾小人在镜面上跳舞。

    48块RMB,某人为了这个音乐盒,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

    某人小心翼翼地捧着盒子,像捧着自己的心。

    某人在她的生日聚会上不期而至,在十几个同学的注视下,把这份当天最珍贵的礼物塞到她手里,然后转身离开。

    她诧异,因为某人已经整整一年时间没跟她说过话,从某人意识到自己喜欢她的那一天开始。(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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