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榕,百分之二十赠与舍弟周止雍及其家人,其余全部赠与事先议
定好的一家慈善机构。」
这是爸爸在遗嘱中对他超逾十亿财产的分配,其中我和妈妈的份额就占了百
分之七十。可是只要把我们母子都干掉,这百分之七十的份额不就能尽数落入叔
叔的荷包里吗?
「……特指定袁绮榕和周止雍为周维的共同财产监护人,若周维在十八岁成
年之前夭折,则其所应持有的份额将全部移交慈善机构。」
这是爸爸在去世前设计好的平衡关系,之所以我没有被无缘无故蒸发,想来
还是因为有这条特别规定的保护吧?不过代价就是我被叔叔强制安排来到这么一
个该死的地方,其实就是想叫我成为无能且无力的纨绔子弟,最后把家产全部败
光给他吧?
巴伐利亚州私立帕本海姆学园,从还未发育的少年到读完大学预科差不多六
年半的时间内我都在这里度过。我并没有凯撒大帝(还不算帝吧貌似……)那种
「我来、我见、我征服」的霸气,国内富二代的特技——也就是报端上常见的
「炫富」在这边往往会遭到耸肩和讪笑,更别提我现在还只是一个每月仅能领到
一千五百欧的「理论上的富二代」。只有静下来用心学习,无论是知识还是与人
进行交往的能力,这是我唯一的出路。
妈妈的MSN、QQ在非节假日里几乎永远是灰色的,手机也时间处于关闭
状态,我不怪她疏于和我联系,她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吧?而每次想回国的时候
就会受到叔叔的阻挠,什么「小维你要安心学习,你妈妈现在很好」、「男子汉
不要总想着好逸恶劳回国享福」之类冠冕堂皇的理由。
身边仅有的宝物是在父亲吊唁日上妈妈穿过后来换下来了的肤色长筒袜,完
完全全正式场合下穿的一双无蕾边的女袜而已,唯一不同的是妈妈穿过了。尽管
上面妈妈的气息早已离去,但对我而言只要是妈妈的便已足够。为了不至被识破,(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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