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忌惮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了!
那人好像感觉到了凌天对自己的忌惮与敌意,微微摇了摇头随即对凌天轻轻摆了摆手。
难道他就这么放过自己了?为什么?没有理由啊!刚刚可是自己引爆了城堡,才让他变得如此狼狈的!而且好嘉文六世也不知道他的身份,否则他怎么会对嘉文六世的心腹动手!猛然间凌天感觉自己好像无意中被卷入了一个庞大的漩涡之中,而现在距离自己千米却如同在面前,可以肆意玩弄自己感知的强者好像是敌对嘉文六世的那一方。
不管了,自己还是快逃吧!想着凌天不再理会,转身一跃小时在了黑夜中的树林里,飞速的向黑铁堡跑去,只要到了黑铁堡里面,那么自己就安全了。
虽然想是这么想,道理也是这个道理,但凌天逃出五千多米后立刻停了下来,挥手凝聚出了一个水球,将自己的全身都洗了个干干净净!这还没完,逃命之中凌天才顾不得什么羞耻之心,光着身子用精神力拿着自己还沾满鱼人血液脑浆的衣服,向另一个方向又跑出了七千米之遥这才停了下来。
然凌天停下了却并没有把自己的衣服直接扔下,而是精神力全开很快就找到了一只健壮的野兽,角鹿!因为头上长着尖尖的长角而得名!凌天在书上看到过这种野兽,它四肢极其发达健壮,奔跑速度和耐久力综合起来几乎是陆地上的所有野兽之最,但是负重能力却极其之差!不过它身上有一宝,就是它头上那尖尖的长角。是配置调和剂的最好材料!
凌天此时当然对它的角没有任何的兴趣,之所有找到它,是因为凌天看上了它的速度和耐力!
小心的用精神力将自己的衣服裤子挂在了角鹿的长角之上,随即一个零阶的火苗术将角鹿的屁股烧了一下。正睡得迷迷糊糊的角鹿吃痛之下,立刻站起身来撒蹄子就跑!
看着带着自己所有衣物越跑越远的角鹿,凌天脸上漏出了一丝微笑。要想通过自己衣服上的气味追踪自己的家伙们,你们慢慢追吧!
拍了拍手,凌天向角鹿奔跑的方向又跑了几步一跃跳到了树上,然后从树上又掉头向自己要去的方向跳去。这样像靠自己足记追踪自己的家伙也可以哭去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凌天距离黑铁堡越来越近,但是却更加忧愁起来。现在天色还黑,自己也在这荒无一人的小树林中光着身子也就罢了,可是自己这样自己怎么进城啊!
原本打算是从路上从城外的居民家里顺一件就行了。可是跑了这么久,别说居民了,就连有人生活过的痕迹都没有!越跑凌天就越是郁闷,自己太想当然了,竟然把矮人的地盘当成了人类的地盘!
在矮人的地盘上,怎么可能有在城外定居的村民!虽然白矮人不是地底矮人,不喜欢住地洞,但是人家人数不多啊!黑铁堡已经完全够他们居住了,又怎么会在城外定居。而人类的村民又怎么会不好好在自己的地盘上呆着,跑到这土地贫瘠的矮人地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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